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广灵县作疃镇人民政府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指南并适时更新。
一、主动公开信息
(一)公开范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雷速体育直播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应当主动公开本单位下列信息:
作疃镇基本概况、职能配置、内设机构、领导成员等情况。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广灵县作疃镇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通过广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x-guangling.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镇政府提供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作疃镇人民政府办公室提出申请。镇政府办公室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处理,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政府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做其他处理。
(一)受理申请单位
受理单位:广灵县作疃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受理地址:广灵县作疃镇人民政府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2:30——6:00(冬季)
下午3:00——6:00(夏季)
联系电话:0352—8820556
邮政编码:037500
(二)申请受理
1、填写申请表
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应当填写《广灵县作疃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申请表》可以在网站上下载电子版,也可以到作疃镇人民政府办公室领取,复制有效。《申请表》应填写完整、内容真实。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和身份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递交申请表
(1)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为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要尽量详尽、明确(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单位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2)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申请处理
作疃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有关证明材料齐全的申请将予以登记受理。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根据相关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申请内容不明确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在7个工作日内补正;申请人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
4、办理期限
广灵县作疃镇人民政府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认为本单位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违反有关规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监督电话:0352-8820556
通信地址:广灵县作疃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