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依法获取广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和《山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制定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广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信息公开采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种方式。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广灵县政府信息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广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查询。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通过统一的广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x-guangling.gov.cn/)开设的广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栏目平台进行公开。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将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公开的,最晚将在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按程序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做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本局政策法规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本机关提出申请的,应当填写《广灵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政府网站上下载电子版,也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复印有效。
为提高申请的办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需详尽、准确,请尽量提供该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查询的特征性描述。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选择以下两种形式提出申请: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书面填写《申请表》,提出申请。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本机关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电子邮箱、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电子邮箱发送申请的,请在主题上标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此外,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人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提供有效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提供委托代理证明材料。
(3)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提供相关申请手续的电话咨询服务。
(三)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充。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提出申请。
(四)办理时限
收到申请后,能当场答复的,本机关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
(五)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监督电话:0352-8986750
通信地址:广灵县广泰西街转盘西
接待投诉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广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办公地址:广灵县广泰西街转盘西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352-8986750
邮箱:glxzjjshb@163.com
附表:广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