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务信息,进一步提高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结合我县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实际,特编制本指南。
一、公开原则
坚持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不断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
二、公开主体
广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为本机关的政务信息公开主体。
三、公开内容
广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务信息是指广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广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开以下类别的政务信息:
(一)机构信息类
(二)通知公告类
(三)新闻发布类
(四)法规政策类
(五)人事信息类
(六)财务信息类
(七)建议提案类
四、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自政务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务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公开方式
(一)主动公开
广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通过官方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主动公开有关政府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通过浏览广灵县人民政府网官方网站(http://www.sx-guangling.gov.cn/glxrmzfz/tyjrxxgk/bmgklist.shtml)查找所需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受理机构:广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受理地址:广灵县原三中6号楼一层西侧104办公室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
联系电话:0352-8821250,邮政编码:037500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可根据自身特殊需要,向广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申请者应当填写《广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向广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递交(请在信封正面显著位置注明“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广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所有政务信息公开项目均以方便服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为目标,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主管部门
广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是广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退役军人事务局各科室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主管业务范围内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七、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向局机关党组投诉。认为本机关违反有关规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监督电话:0352-8855120
通信地址:广灵县原三中6号楼一层西侧
邮政编码:037500
接待投诉时间: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