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结合实际,编制《广灵县林业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取本单位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在本网站上查阅或下载《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形式
1.我局通过广灵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sx-guangling.gov.cn/glxrmzfz/index.shtml)主动公开信息。公开信息的主要范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机构职能、内设机构、办公地址、领导班子、公告公示等。
(二)公开时限
本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向本单位或本单位设立的对外以自己名义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派出机构、内设机构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负责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单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单位主动公开以外的财政信息,可以通过信函或当面递交填写完整的《广灵县林业局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向本单位申请获取。我单位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接受信函和当面申请)
广灵县林业局
地址:广灵县壶泉镇广泰西街原三中集中办公区4号楼
电话:0352—8823017
(二)提出申请
申请人可以通过信函或当面递交填写完整的《广灵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要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林业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也可以到我局办公室,当场提出申请。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我单位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或者邮箱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三)申请处理
我局收到申请后,会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可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申请人提出与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无关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可不予提供。
(四)办理期限
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监督电话:0352-8823017
通信地址:广灵县壶泉镇广泰西街原三中集中办公区4号楼
接待投诉时间:正常工作日
四、依申请提供信息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本机关根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并通过纸张、磁盘、光盘等介质提供政府信息的,按照提供政府信息的件数收取复制、邮寄等成本费,收费标准依据国家规定收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人确有经济困难的,申请减免费用时,必须将相关证明与《广灵县林业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一并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