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加斗镇人民政府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指南并适时更新。
一、政府信息公开咨询
加斗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加斗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工作,设立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电话,告知或指引加斗镇人民政府公开信息获取的途径和方式。
联系电话:0352—7493387
办公地址:广灵县加斗镇人民政府
邮政编码:037500
办公时间:正常工作日
二、主动公开信息
(一)公开范围
依据《条例》第三章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加斗镇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通过广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必要时通过其他媒体公开。
1、广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加斗镇栏目“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sx-guangling.gov.cn/glxrmzfz/kjjjgznph/bmgkjg.shtml)。
2、镇村公示公开栏。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镇政府提供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镇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申请获取。
(一)受理机构。
加斗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办依申请公开事宜。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广灵县加斗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352—7493387;
邮政编码:037500。
(二)申请方式
申请人可根据《条例》的要求向加斗镇人民政府办公室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并填写《加斗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1.书面提出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传真、信函等形式提交申请,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2.当面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当面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述代写申请。
3.通过网上申请。申请人可以下载并填写电子版的《申请表》后,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电子邮箱(glxjdx01@163.com)。邮件主题必须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镇政府办公室将通过电子邮件告知申请人信息。
镇政府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如所需该政府信息的名称(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三)申请受理。镇政府办公室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表后,将进行登记,并在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
1.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于不属于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终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四、依申请提供信息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本机关根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并通过纸张、磁盘、光盘等介质提供政府信息的,按照提供政府信息的件数收取复制、邮寄等成本费,收费标准依据国家规定收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人确有经济困难的,申请减免费用时,必须将相关证明与《加斗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一并提供。
五、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此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中的任意一个部门或多个部门投诉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
监督电话:0352—7493387。
通信地址:广灵县加斗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