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5210000/2024-00033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 广灵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4-09-04 16:47
标题: 广灵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灵县使用有机肥进行设施果蔬种植土壤改良奖补办法的通知
文号: 广政发〔2024〕12号
时效:

广灵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灵县使用有机肥进行设施果蔬种植土壤改良奖补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04 16:47 来源:广灵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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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政发〔2024〕1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广灵县使用有机肥进行设施果蔬种植土壤改良奖补办法》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并经县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广灵县人民政府

2024年9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广灵县使用有机肥进行设施果蔬

种植土壤改良奖补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快我县农业产业发展,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推动广灵县西甜瓜产业可持续发展,提高广灵县西甜瓜产业地域性品牌的市场竞争力、市场占有率,实现农业提质增效以及特色产业规模化发展,根据2023年第27期县委常委会议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考察调研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委“融入京津冀、打造桥头堡”战略部署、市委“奋斗两个五年、跨入第一方阵”和我县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广灵篇章总目标,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的总体部署,立足县域、资源实情,在坚决完成粮食播种面积和粮食生产任务基础上,发展西甜瓜蔬菜轮作产业,提高本地西甜瓜及果蔬产业地域性品牌的市场竞争力、市场占有率,打造首都特优农产品供应基地。

二、发展目标

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引导农民发展高附加值的农业产业,实现农业产业规模化、集约化、效益化,打造具有广灵特色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帮助农民增收致富,助力乡村振兴。

三、奖补条件

对发展西甜瓜、蔬菜当年开始能持续种植5年以上且种植规模达到一定规模设施大棚地块进行奖补。

四、奖补标准

按照每年每亩补助1吨有机肥(标准按照棚内面积每亩500元奖补,每吨有机肥的价格不低于500元),不足部分由种地户自己承担,保证每亩施足1吨有机肥。已享受过政府其它土壤改良项目的不再重复享受本方案规定的奖补政策。

五、资金来源

该奖补资金使用财政资金。

六、奖补程序

(一)申报:符合奖补条件的实施主体向所在地的乡镇提交书面申请,提供使用有机肥进行土壤改良等相关资料,申报截止时间为每年的9月30日。

(二)乡镇审核验收:乡镇组织人员对实施主体进行审核,负责实施面积统计、审核,实施项目图片、资料和有机肥采购有效票据等收集整理,保证每亩施足1吨有机肥;审核无误后填写奖补清册,将填写好的奖补清册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组织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后将项目资料和验收材料报送农业农村局。

(三)县汇总、拨付:县农业农村局汇总各乡(镇)人民政府上报的奖补数据,向县政府提交有关项目奖补金额,将申请的金额上报县财政局,按照相关程序拨付到各实施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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