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5210000/2023-00016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 广灵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3-09-09 18:04
标题: 广灵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广灵气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广政发〔2023〕21号
时效:

广灵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广灵气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09 18:04 来源:广灵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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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政发〔2023〕2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各相关单位:

《推进广灵县气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广灵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广灵县人民政府

2023年9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推进广灵气象高质量发展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印发的《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国发〔2022〕11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晋政发〔2022〕27号)和大同市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推进大同市气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作要求,加快推进广灵气象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气象工作重要指示和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锚定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目标要求,立足气象事业的科技型、基础性、先导性社会公益事业定位,充分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以提供高质量气象服务为引领,着力提升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预警能力,着力建设精密气象监测系统、精准气象预报系统、精细气象服务系统,全方位保障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为“融入京津冀,打造桥头堡”提供坚实气象服务保障。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基本建成“科技创新、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人民满意”的现代气象体系,气象服务能力显著提高。灾害性天气监测率达到80%以上,24小时晴雨预报准确率达到92%以上,暴雨预警准确率达到88%以上,公众气象服务满意度达到90%以上,气象高质量发展水平进入全市第一方阵。

到2035年,形成以智慧气象为主要特征的气象现代化基本实现,气象与广灵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深度融合,气象协同发展机制更加完善,气象监测、预报和服务水平保持全市前列,气象灾害性天气预报水平和气象灾害风险管理能力达全市先进行列。

三、工作任务

(一)完善气象监测网络。升级更新运行时间10年以上的自动气象站,提高县域暴雨强对流天气多发区等重点区域自动气象站密度。全县自动气象站平均间距不超过10公里,气象灾害敏感区自动气象站平均间距达到7公里。提升气象应急观测能力,实现应急移动气象台和小型无人机气象观测系统。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发展改革局、县水务局,乡(镇)人民政府)

(二)建设气象精准预报服务系统。实施精准预报行动,纳入省级云部署、县客户端应用的一体化气象预报服务业务平台,实现天气预报客观化、数字化,气象预警精准及时。提高县级气象台预报预警预测能力,逐步实现提前1小时预警局地强天气、提前1天预报逐小时天气、提前1周预报灾害性天气、提前1月预报重大天气过程、提前1年预测全县气候异常。(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发改局,乡(镇)人民政府)

(三)充分发挥气象预警信息的先导作用。加强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精准靶向发布,暴雨预报精细化到乡镇(街道),确保红色预警信号向党委政府负责人、应急责任人、气象灾害防御信息员等重点服务对象“叫应”到位。完善气象预警信息绿色发布通道,加快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提升气象预警信息发布效率,完善电视、广播、网络等信息发布终端即时插播机制,实现红色预警信号10分钟内送达重要部门、重点单位责任人和重点人群,气象预警信息覆盖率达到95%以上。充分利用气象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将气象防灾减灾纳入乡镇(街道)等基层网格化管理。加强气象防灾减灾救灾知识科普宣传和教育培训,提高全社会气象灾害防范意识和科学应对能力。将防雷、人工影响天气等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安全生产考核体系、综合执法检查体系。建立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和责任人名录库,健全重大气象灾害停工、停课、安全转移等应急响应机制。(责任单位:县重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乡(镇)人民政府)

(四)提升人工影响天气能力。聚焦广灵水资源短缺、水生态环境脆弱的现状,面向现代农业发展,围绕开发利用空中云水资源,筑牢华北绿色生态保护屏障,实现“保丰、增绿、减灾”。完善常态化人工增雨(雪)作业模式,开展全方位、全时段、全覆盖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完善作业人员职业保障制度,建设高水平专业作业队伍。县政府要加强工作统筹和指挥调度,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完善应急预案,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提供必需的人员、资金和基础保障。(责任单位:县人工影响天气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乡(镇)人民政府)

(五)加强气象核心技术应用。构建“气象+行业”融合型气象科技创新机制,推动气象与农业、水利、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交通等行业协同创新、融合发展。推动5G网络、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云计算等先进信息技术在气象领域深度融合应用。(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教科局,乡(镇)人民政府)

(六)加强气象为乡村振兴服务。强化对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的气象服务保障,在“特”“优”农业主产区配套建设农业气象自动观测站;围绕适期播种、苗情监测、田间管理、病虫害防治等生产环节,为黄花、黄小米以及玉米、黍子、谷子、马铃薯等杂粮农作物生产提供全生育期气象服务。开展农业天气指数保险试点,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多样化农业保险需求。(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银保监管组,乡(镇)人民政府)

(七)加强气象为人民美好生活服务。完善公共气象服务清单,加强公共气象服务供给,面向公众“衣食住行、健康教育、旅游休闲”等日常生活场景,精准、高效推送气象预报预警、天气实况和生活气象指数等气象信息,开发个性化、定制化气象服务产品。畅通公众获取气象信息渠道,权威发布气象信息。强化城市气象灾害预报和风险预警,增强城市应急处置、防洪排涝、交通出行、电力调度和大型活动等气象服务保障能力。在城市空间布局、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中,做好重大规划、重点工程气候可行性论证。(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乡(镇)人民政府)

(八)提升生态气象保障能力。加强生态系统安全气象风险预警,提升森林草原防灭火、沙尘暴、有害生物等气象风险预警服务能力。开展京津冀周边等重点区域关键季节大气污染气象条件精细化预报,加强全县空气质量中长期预测预报特别是重大活动期间预测预报服务,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气象保障。建立气候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长效机制,对接“特”“优”农业发展,积极组织开展黄小米“中国气候好产品”认证,提升品牌价值,支持创建“避暑旅游目的地”、“中国气候宜居城市”等气候生态品牌,增强气候生态品牌影响力,助力广灵全域旅游发展建设。(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县教科局、市生态环境局广灵分局、县应急局、县住建局、县能源局、县文旅局,乡(镇)人民政府)

(九)健全气象灾害防御组织体系。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原则,压实气象灾害防御主体责任,将气象灾害防御纳入基层网格化社会治理体系和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完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和气象防灾减灾工作协调机制。强化气象防灾减灾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压实县、镇两级分级负责的气象灾害防御主体责任。提高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气象保障服务能力,建立以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为先导的危险地区人员提前转移机制。(责任单位:县重大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乡(镇)人民政府)

(十)加强气象人才队伍建设。创新人才发展机制,打通人才流动、使用、作用发挥中的体制机制障碍,把各类优秀人才集聚到全面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事业中来。加大中青年骨干人才培养力度,将气象人才培养统筹纳入当地人才工程和教育培训体系予以支持。加强专业能力建设,提高气象队伍整体素质,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构建充满创新活力的气象人才体系。(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委组织部、县教科局,乡(镇)人民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县政府与大同市气象局合作机制,定期召开合作联席会议,形成推动广灵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各地、各部门要落实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将气象高质量发展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相关规划,统筹做好资金、用地等保障。各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研究落实举措,扎实推进各项任务落实落地。

(二)加强政策支持。进一步落实气象双重计划财务保障体制,稳定气象事业发展财政投入。按政策做好气象部门干部职工、科技人才有关地方待遇保障,加大气象基本建设投资、设备升级迭代和运行维护等财政经费保障。

(三)健全法治体系。加强气象法治建设。依法加强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气象信息传播、人工影响天气、雷电防护等工作管理,充分发挥气象法律法规对气象事业规划的政策支持作用,为气象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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