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灵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3-2027)(简本)》的通知
广政办发〔2024〕3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促进畜牧业绿色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改善区域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农牧结合、种养平衡、生态循环为基本要求,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监管,持续提升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水平,保护和改善环境,推动广灵县畜禽养殖全面绿色循环发展,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支撑。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灵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3-2027)(简本)》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广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1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广灵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
(2023-2027)简本
一、总则
1.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促进畜牧业绿色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改善区域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农牧结合、种养平衡、生态循环为基本要求,以推动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主要污染物减排为主要内容,坚持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治理路径,构建畜禽粪污收集-贮存-转运-处理利用体系,完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机制,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监管,持续提升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水平,保护和改善环境,推动广灵县畜禽养殖全面绿色循环发展,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支撑。
2.主要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2022年修订)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2013年发布)
《畜禽粪便土地承载力测算方法》(NY/T3877-2021)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指南》(环办土壤函〔2021〕465号)
《畜禽养殖粪污设施建设指南》(农办牧〔2022〕19号)
《广灵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报告》
3.编制原则
(1)统筹兼顾、强化监督
(2)因地制宜、分区施策
(3)种养结合、协同减排
(4)政府主导、多方联动
4.规划期限
规划基准年为2022年,规划期限为2023-2027年。
5.规划范围
广灵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范围为行政辖区的规模养殖场和畜禽养殖户,包括壶泉镇、南村镇、加斗镇、作疃镇、梁庄镇,一斗泉乡、蕉山乡、宜兴乡,共5个镇3个乡。
6.术语定义
(1)猪当量
用于计算畜禽氮排泄量的度量单位,存栏1头生猪的年平均氮排泄量为1个猪当量。按存栏量折算:100头猪相当于15头奶牛、30头肉牛、250只羊、2500只家禽。
(2)土地承载力
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是指在土地生态系统可持续运行的前提条件下,一定区域内耕地、林地、草地等所能承载的最大养殖量(以猪当量计)。根据区域内各类植物的氮(磷)养分需求量进行测算。
(3)畜禽规模养殖场
根据《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关于强化全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跟踪监测工作的通知》(农牧便函〔2023〕248号),山西省畜禽养殖场规模标准为:生猪养殖场出栏量≥500头,蛋禽养殖场存栏量≥10000羽,肉禽养殖场出栏量≥40000羽,奶牛存栏≥100头,肉牛出栏量≥50头,肉羊养殖场出栏量≥300只。其他畜种规模参照执行。
(4)畜禽养殖户
根据《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指南》(环办土壤函〔2021〕465号)未达到畜禽规模养殖场标准的畜禽养殖户。本指南指生猪设计出栏≥50头,奶牛设计存栏≥5头,肉牛设计出栏≥10头,蛋鸡/鸭/鹅设计存栏≥500羽,肉鸡/鸭/鹅设计出栏≥2000羽的养殖户。其他畜种由地方自行划定标准。
结合广灵县畜禽养殖的实际情况,畜禽养殖户标准如下:生猪设计存栏≥30头;肉牛设计存栏≥10头;肉禽设计存栏≥400羽;蛋鸡设计存栏≥500羽;肉羊设计存栏≥30只。
(5)畜禽养殖散户
未达到畜禽养殖户标准的为畜禽养殖散户。
畜禽养殖散户由于养殖数量相对较少,且基本能自行消纳养殖粪污,故在本次规划中粪污处理设施装备未对其作要求。
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现状
1.畜禽养殖现状
2022年畜禽养殖总量折合为281778头猪当量,其中羊的养殖量最大,年末存栏量214548头,即85819头猪当量,占养殖总量的30.46%;其次为肉牛,年末存栏量为22596只,相当于75320头猪当量,占养殖总量的26.73%;奶牛和猪年末存栏量分别为53307头猪当量、39100头猪当量;马驴骡暂按肉牛猪当量计算,分别为333头猪当量,6243头猪当量和3277头猪当量。广灵县畜禽养殖总户数为1452户,其中畜禽规模养殖场有67户,畜禽养殖户有1385户。
2.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现状
广灵县全县畜禽养殖年产生固体粪污33.28万立方米,液体粪污33.92万立方米,粪污总量67.20万立方米。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为化学需氧量7516.58吨,总氮329.92吨,氨氮56.35吨,总磷276.03吨。
广灵县畜禽规模养殖场主要清粪方式均为干清粪,即采用人工干清粪或机械干清粪的方式从畜禽舍地面收集全部或大部分的固体粪便,地面残余粪尿用少量水冲洗,从而使固体和液体废弃物分离的粪便清理方式;畜禽养殖户大部分清粪方式为干清粪,个别生猪畜禽养殖户清粪方式是水冲粪和水泡粪工艺。
广灵县畜禽规模养殖场共有67户,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畜禽粪污处理主要模式有堆肥发酵后还田利用、与农户或第三方签订定向回收协议、厌氧发酵产生沼气等。畜禽粪污处理设施类型有堆粪棚、化粪池、粪沟、污水尿液收集管道等。
3.种养结合现状
广灵县种植业与畜禽养殖业一直都是全县的传统产业,也是全县的经济支柱产业,广灵县保持“以种带养、以养促种”的种养结合循环发展理念,以就地消纳、能量循环、综合利用为主线,构建集约化、标准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种养协调发展的新模式,促进全县产业可持续发展。2022年广灵县种植面积54.69万亩,其中粮食作物面积44.86万亩,占种植总面积的82.03%,经济作物面积7.99万亩,占种植总面积的14.62%,园林水果及食用坚果种植面积1.35万亩,占种植总面积的2.47%。2022年末全县生猪存栏39100头,大型牲畜(包含牛、马、驴、骡)存栏30622头,羊存栏214548只,禽类存栏454470羽。
经测算,广灵县按照现有的耕种面积和作物产量,土地承载力为66.97万头猪当量,畜禽养殖现有28.18万头猪当量,尚有38.79万猪当量养殖空间,从全县范围的土地承载力而言,能够全部消纳粪污量,满足发展畜禽养殖业的需求。
全县各乡镇土地承载力及养殖情况见下表:
序号 |
行政区划 |
土地 承载力 (猪当量) |
现有 养殖量 (猪当量) |
养殖量占土地承载力比例(%) |
阈值 (猪当量) |
阈值与养殖量差值(猪当量) |
1 |
壶泉镇 |
58364 |
33028 |
57% |
46691 |
+13663 |
2 |
南村镇 |
59433 |
107593 |
181% |
47546 |
-60047 |
3 |
加斗镇 |
87344 |
27097 |
31% |
69875 |
+42778 |
4 |
作疃镇 |
95947 |
19766 |
21% |
76757 |
+56991 |
5 |
梁庄镇 |
72122 |
28436 |
39% |
57697 |
+29261 |
6 |
一斗泉乡 |
54836 |
21310 |
39% |
43869 |
+22559 |
7 |
蕉山乡 |
68215 |
26472 |
39% |
54572 |
+28100 |
8 |
宜兴乡 |
24600 |
18077 |
73% |
19680 |
+1603 |
4.存在的问题
(1)部分养殖场户布局不合理
畜牧业的发展存在历史遗留共性,早期发展起来的畜禽养殖场,没有考虑到畜禽养殖规划、动物防疫条件、污染治理等问题,部分养殖场户的新建、改建、扩建有自发随意性,有的养殖户建在村内,造成污染治理成本高、难度大等一系列问题。
对畜禽养殖业的产业规划不足,导致畜禽养殖产业发展自发、分散,畜牧业和种植业的匹配度不高,种养结合不到位,增加污染防治、防疫等方面监管难度。
(2)粪污贮存发酵设施有待进一步完善
源头控制是治污的根本,畜禽废弃物利用得当就是有机肥,处置不当就会对环境造成污染。目前畜禽养殖户有1385家,大部分畜禽养殖户尚无粪污贮存发酵设施,大多在田间堆肥发酵施用,影响周边环境。畜禽养殖户粪污储存发酵设施需进一步完善。
(3)畜禽养殖污染监管难度大
养殖户、散户量大、面广,形成的污染源也是点多面广。大部分养殖户、散户标准化程度比较低,栏舍简陋、管理粗放,不愿意也没有能力投入资金建粪污处理设施,对环境造成较大污染。前些年养殖污染整治的重点主要集中在规模化养殖场,极少涉及规模以下养殖户,这些分散的、隐性的污染源还大量存在,监管难度较大。
(4)畜禽养殖主体责任意识不强
畜禽养殖门槛比较低,养殖场从业人员普遍文化程度不高,畜禽粪污污染防治意识薄弱、守法意识淡薄,畜禽粪污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畜禽粪污污染防治主动性不够。部分畜禽养殖场存在处理设施不符合标准,存在畜禽粪污处置不当的现象。
三、规划目标
1.规划目标
以《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环办土壤函〔2021〕465号)为指导,坚持还田利用和种养平衡为导向,强化生态养殖理念,因地制宜地建设粪污收集、贮存、处理、利用设施,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构建畜禽养殖新生态,促进畜禽养殖业的持续健康发展。重点提高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以畜禽规模养殖场为示范,带动提升全县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水平。推动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的建设,落实畜禽养殖场户对畜禽粪污的主体责任,加强对粪污去向的监管措施。到2027年,达到以下指标:
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100%;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
畜禽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建设率达到100%;
达标排放的畜禽规模养殖场自行监测覆盖率达到100%。
2.目标可实现性分析
(1)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
目前广灵县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已达到100%。规划期内,通过与畜禽养殖业环境监督执法、畜牧业相关补贴政策的相结合,新建畜禽规模养殖场按要求建设粪污处理设施,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保持100%。
(2)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
目前广灵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现状为88%。规划期内通过规模养殖场户粪污贮存发酵设施建设,同时加强环境监督检查,理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途径,规划期末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可达到90%,可满足规划目标。
(3)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建设率
在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过程中,广灵县已开始要求采用资源化利用畜禽粪污的养殖场建立资源化利用台账。规划期间,拟通过加强宣传,逐步推进粪肥利用台账制度实施,强化指导服务,做好粪肥利用台账培训等工作措施,规范台账制度落地、实施、监管工作,畜禽规模养殖场资源化利用台账建设率达到100%。
通过规范台账管理,及时、准确、详细记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信息,可有效防止畜禽粪污的乱排乱放,进一步提高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有效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
(4)达标排放的畜禽规模养殖场自行监测覆盖率
目前广灵县无采用达标排放模式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后期若新建采用排放模式畜禽规模养殖场,将按照达标排放要求进行建设,使达标排放的畜禽规模养殖场自行监测覆盖率达到100%。
四、主要任务
1.总体要求
首先是禁养区的管控。依据主体功能定位、畜禽养殖区管控要求,严格执行广灵县禁养区划分规定;其次是广灵县根据各乡镇土地承载能力确定发展区域及治理顺序。以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为重点,协同推进生产发展和环境保护,走畜牧业绿色发展道路。
广灵县现有八个乡镇。优先防治区为南村镇。一般防治区为壶泉镇、加斗镇、作疃镇、梁庄镇,一斗泉乡、蕉山乡、宜兴乡。
依据广灵县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规划与种养结合总体目标,首先对优先防治区进行治理,然后逐步扩大到一般防治区及其他需要治理的区域。
2.资源化利用主要模式
优先采用粪肥还田利用模式和低成本、低排放、易操作的粪污处理工艺,以养分平衡为核心,完善粪污收集-贮存-转运-利用体系。
3.完善粪污处理和利用设施
(1)源头减量设施
清洁生产设施建设,通过实施清洁生产削减废物产生。加强废物的管理和资源化综合利用,最后通过低成本生态化处理技术实现废物无害化处理,实现废物的资源化利用和达标排放。
(2)粪污处理设施
畜禽养殖场(户)的粪污处理以畜禽废弃物减量化生产、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的配套设施设备建设为重点。畜禽规模养殖场应建设或完善与养殖规模相匹配的粪便堆放发酵场(防渗漏、防外溢、防雨淋)、污水贮存池(防渗漏、防外溢、不设排污口)。固体粪便运送到粪便堆放发酵场进行堆肥发酵,污水经排污管道排入污水贮存池储存。按照《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对畜禽规模养殖场的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验收和运行实行“三同时”制度。
(3)田间配套设施建设
规划增加17台10立方的粪污密封转运车,主要用于畜禽粪污转运,2027年底完成配备。并配合现有粪污处理的第三方企业,统一进行粪污的收储转运。
4.建立健全台账管理制度
为规范畜禽规模养殖场档案管理,增强畜禽规模养殖场档案的实用性和有效性,应按照农业农村部和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和台账管理的通知》(农办牧〔2021〕46号)的要求,完善畜禽规模养殖场和畜禽养殖户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和台账管理制度,做好台账记录。
5.强化环境监管
(1)严格畜禽规模养殖场环境准入退出
应统筹考虑环境承载能力及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要求,并依法开展畜牧业发展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确保畜禽养殖产业发展符合区域环境功能定位和环境保护要求。
(2)加强畜禽养殖业环境监督执法
落实县乡镇政府环境保护属地责任,根据河湖长制、山长制要求,对环境监管;各乡镇政府应结合本地实际,细化任务分工,提出绩效考核措施要求,统筹区域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
(3)落实畜禽养殖场户主体责任
要加强宣传引导,督促畜禽规模养殖场(畜禽养殖户)落实主体责任,提升和完善畜禽养殖粪污处理设施配套建设。
(4)提升畜禽养殖环境管理智慧水平
应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技术,建立粪污污染的提前预警监测系统,从粪污产生到最终消纳处理,能全程监测和管理,实现粪污可查、可究、可控、可追责。
五、重点工程及投资估算
广灵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程包括畜禽养殖场户粪污处理设施建设工程、粪污转运及田间配套设施工程、监管体系建设工程,工程总投资5115.44万元。重点工程及投资估算见下表:
序号 |
工程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建设内容 |
投资 (万元) |
完成 时限 |
1 |
畜禽养殖户粪污处理设施建设 |
项 |
1 |
推进一批畜禽养殖户实施固体和液体贮存设施配套等整治提升。 |
3725.40 |
2024年-2027年 |
2 |
粪污转运及田间配套设施 |
辆 |
17 |
配备10立方米密闭粪污拉运车共17辆 |
425 |
2025年-2027年 |
3 |
监管体系建设 |
套 |
1 |
监测及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 |
500 |
2024年-2027年 |
4 |
其他费及预备费 |
项 |
1 |
- |
465.04 |
|
|
合计 |
|
|
|
5115.44 |
|
六、保障措施
(1)组织领导
广灵县应建立生态环境、农业农村、财政等多个政府部门联动的污染防治机制,加大各部门的监管力度,并建立环境污染风险预警系统,从而建立起完善的畜禽养殖业环境污染防治体系。
(2)责任分工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与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总体规划制定和跨部门工作的协调推进,对发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涉及的有关政策、规划和工程技术等进行协调衔接,对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重点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及总结。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分解落实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任务,实现资源和信息共享,形成部门合力。
(3)政策支持
按照“政策引导、社会参与,重点治理、区域推进,目标分解、逐步实施”原则,根据区域经济发展特点、畜禽养殖发展现状、种养业结合程度、畜禽粪污处理利用基础等情况,对畜禽粪污处理利用分类、分批、分区域进行资金和政策支持。
(4)技术指导
加强畜禽养殖粪污建设工程技术指导,推广先进适用的畜禽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模式。
(5)监督考核
加强畜禽粪污建设项目监管;加强畜禽养殖全过程监管;试行因地制宜分类防治;加强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加大对畜禽规模养殖场的监管和执法力度。
(6)宣传引导及公众参与
积极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氛围。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微博、微信等不同媒介,向全社会广泛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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