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5210000/2024-00026
信息分类: 政府办文件
发布机构: 广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4-07-29 16:46
标题: 关于印发《广灵县2024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广政办发〔2024〕14号
时效:

关于印发《广灵县2024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29 16:46 来源:广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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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政办发〔2024〕1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县直各有关单位:

《广灵县2024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研究部署,抓好贯彻落实。

广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广灵县2024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方案

各乡(镇)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4〕14号),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以下简称行政执法监督),构建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推动我县法治政府建设,根据省、市行政执法监督工作部署和《广灵县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工作方案(2023-2025年)》,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续完善监督制度、严格落实监督职责、不断创新监督方式,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统筹协调、规范管理、指导监督、激励保障作用,为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职能,积极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活动,不断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制度机制,着力构建全面覆盖、监

督有力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推动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的满意度不断上升。

(三)工作职责

行政执法监督是政府依法全面正确履行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县司法局作为县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机构,代表县政府承担行政执法监督具体事务,对全县各行政执法单位的执法工作进行监督。具体负责:组织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协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行政执法争议,组织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正规化、专业化、数字化建设,统筹实施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行为、行政执法保障等方面的管理制度。负责政府职能转变等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等工作。依法对实行垂直管理、实行双重领导、以上级部门领导为主的行政执法部门遵守和执行法律、政策文件情况进行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告知该行政执法部门的上级主管部门。乡镇司法所协助县司法局对本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行为依法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县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的法制机构或者其他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机构,在县司法局的指导下,负责监督指导本部门的行政执法工作。实行垂直管理或实行双重领导并以上级部门领导为主的行政执法部门按照现行统一领导和管理要求,依法对本部门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监督。

二、重点任务

(一)强化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

1.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

(1)严把“审核关”。县直各行政执法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要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核主体责任,试用期、工勤人员、聘任制干部、不在执法岗位或者无明确法定行政执法职权的股室人员一律不得申领行政执法证。

(2)严把“考试关”。各行政执法部门要严密组织拟申领行政执法证件人员专业法律知识考试、行政执法技能测试,积极配合县司法局做好公共法律知识考试工作,每名执法人员人员必须通过行政执法“考试关”,取得行政执法证件方可亮证执法。

(3)严把“注销关”。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常态化开展执法人员资格清理工作,对因岗位调整、离职、退休等原因不再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各单位应及时开展行政执法证件注销工作。

2.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常态化培训。

(4)提高政治素养。各行政执法部门和各乡镇要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运用政治轮训、专题党课、辅导讲座、研讨交流等多种方式,组织行政执法人员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等,于6月底前完成全部行政执法人员政治理论培训学习,切实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政治素养。

(5)提高法律素养。各行政执法部门和各乡镇积极配合县司法局做好公共法律知识培训以及省司法厅“行政执法大讲堂”线上培训的组织工作,于6月底前完成公共法律知识培训。

(6)提高业务能力。各行政执法部门和各乡镇要通过集中学习、案例教学、实战实训等方式对本单位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全覆盖式专业技能培训。2024年6月底前完成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全员轮训,并将政治理论和专业技能培训学习情况及时报送县司法局。

(二)加强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化建设

3.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制度体系。

(7)指导编制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各行政执法部门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情况,全面梳理、规范和精简执法事项,取消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执法事项。在此基础上,梳理本部门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征收征用、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事项,2024年底前制定本部门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并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8)落实行政执法各项制度。各行政执法部门和各乡镇要深入推进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工作,探索开展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分析。要持续推进柔性执法制度、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推动行政裁量权规范行使。各行政执法部门和各乡镇要严格落实《山西省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办法》,规范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向县司法行政部门备案工作。

4.强力整治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

(9)组建工作专班。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按照在全县行政执法领域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要求,迅速作出安排部署,组建工作专班,研究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专职人员和联络员,明确工作方式和检验标准,建立完善整改台账。

(10)梳理问题清单。各行政执法部门要通过组织执法人员自查、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开展案卷评查、重大执法案件个案调查等方式认真梳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运动式执法、“一刀切”执法、简单粗暴执法、野蛮执法、过度执法、机械执法、逐利执法等不作为乱作为问题。

(11)整治突出问题。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对照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逐项核实、对账销号,全力清办积案,精准追责问责。全年常态化开展执法整治工作,发现问题苗头,及时制止整改,防止问题顽疾扩大、反弹、变异,专项整治情况及时报送县司法局。

县司法局对各执法部门按照本部门上级机关关于行业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进行督促检查。

5.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12)强化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建设。充分发挥司法所职能作用,开展“微课堂”学习活动及执法规范化建设。2024年预计在九大综合行政执法领域选择1-2个部门作为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县级实训基地,县司法局协调县市场、交通、住建等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在实训基地对乡镇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岗位练兵、岗位比武、跟班培训等活动,进一步提升乡镇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执法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推进行政执法监督常态化建设

6.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建设。

(13)健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制。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建立本部门行政执法监督相关工作机构,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力量配备,制定本部门年度监督工作计划或工作方案,明确重点任务、完善工作机制,逐项抓好落实。各乡镇司法所要充分发挥司法所对乡镇综合行政执法的协调监督和法治保障职责。

(14)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梳理行政执法监督权责清单,明确履职方式和工作责任,完善本部门行政执法法投诉举报制度,切实提升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效能。

7.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检查。

(15)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各行政执法部门要结合实际对本执法领域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并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完成相关领域行政执法专项监督。

(16)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县司法局通过组织季度抽查、年度案卷评查、交叉评查、聘请第三方开展执法案卷评查等方式,对各行政执法领域开展案卷评查,并对案卷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发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倒逼执法行为规范。

(17)开展行政执法日常督导。县司法局成立督导组,综合运用实地检查、查阅资料、随机抽查案卷等方式,对各行政执法部门和各乡镇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工作制度落实情况开展日常监督、重点监督,全力推动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18)开展涉企行政执法监督。县司法局加强对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的监督,加大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非现场执法、包容审慎监管等工作举措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切实规范各执法单位涉企行政执法行为。

8.提升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质效。

(19)加强执法监督协作。县司法局要创新监督方式,拓宽监督渠道。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与检察机关行政检察工作衔接。与12345政务服务热线、信访局、网信办等部门探索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收集行政执法问题线索、行政执法舆情信息,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与政府督查室、纪委监委等建立线索信息移送机制,对重大问题和共性问题实行监督情况抄送通报、违纪违法线索移送,提高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准确性、公信力。

(20)加大行政执法监督文书制发力度。县司法局要对执法监督、行政复议案件办理中发现的问题线索,根据具体情形制发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行政复议意见书,持续跟踪整改情况,指导被监督机关和人员纠错改正。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和规范行政执法监督是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重要抓手,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各行政执法部门和各乡镇要建立由“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工作责任体系,健全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压紧压实责任,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开展提供有力组织保障。

(二)加强协作配合。各行政执法部门和各乡镇要树立大局意识和“一盘棋”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和县政府工作部署,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举措,积极履行职责、密切沟通协调,每月25日前向县司法局报送本单位执法以及执法监督工作开展情况。

(三)强化督促落实。县司法局要对各行政执法部门和各乡镇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并总结推广执法监督先进经验做法,对监督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确保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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