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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09-02 15:22
标题: 广灵县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培训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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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灵县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培训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02 15:22 来源:广灵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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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山西省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农发〔2024〕97号)、《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和大同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大同市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同农发〔2024〕63号)要求,面向社会遴选2024年广灵县高素质农民培育培训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机构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专业优势明显、培训效果突出的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农广校、涉农院校所、农技推广机构、农民专业技术协会等机构可以进行申报;

2、具备高素质农民培育资质,具有办学许可或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经营范围包括教育培训、农业技术推广业务。

3、具备培育必需的教学、实践、管理和跟踪服务条件,主要有课堂集中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实习实训场所或合作实训基地,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伍等;

4、愿意在高素质农民培训主管部门指导下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训任务,遵守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及资金管理规定。

二、培训机构遴选数量

根据《大同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申报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培训机构的通知》文件要求,2024年遴选培训机构不超过5家,可突破地域限制,选择优质培训机构承担培训任务,2023年培训不达标准或未按时完成任务的、近三年经营异常或受到行政处罚的机构,今年不得申报。

三、申报需提交的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有组织管理机构,有管理制度、授课教师管理、学员管理考勤等工作制度。

3、有本地培训场所,需提供房产证或租赁房合同原件扫描件。

4、具有必要的现代化设备和实践实训基地的,需提供基地签订的协议原件扫描件及基地照片等。

5、有稳定的农业中高级职称专业教师队伍(专兼职),需提供人员证书及培训机构聘书原件扫件。

6、具备与培训内容相适应的培训能力,必须具有跟踪服务能力的本地3名以上农业专业技术人员。

7、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四、遴选办法

县农业农村局对培训机构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实地查看申报机构场所,对符合要求的培训机构的申报材料报市农业农村局,市局审定后,向社会公布,报省厅备案,作为广灵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的培训机构。

五、有关要求

请符合条件的机构携带《广灵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遴选公告》要求的有关资料,于2024年9月6日18:30前报至广灵县农业农村局411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352-8987037

联系人:张斌

广灵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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