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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民意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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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02-24 11:43
标题: 广灵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关于公开征集开展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参与销售主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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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灵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关于公开征集开展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参与销售主体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2-24 11:43 来源:广灵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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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西省商务厅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5年商务领域加力扩围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文件精神,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征集参加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的销售主体,现将申报参与活动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活动具体启动时间以公告为准。(最终补贴规则和活动详情根据上级文件精神适时调整)。

二、补贴范围和标准

对个人消费者交售报废老旧电动自行车并换购合格新车的,给予一次性600元以旧换新补贴。(补贴范围根据上级文件精神适时调整)

三、征集对象条件及申报资料

(一)拟参与政策实施的电动自行车销售主体,应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登记注册开展经营的主体(对于2024年已参与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且未出现违规行为的销售主体仍可按照2025年活动规则参与补贴活动);

2.从事电动自行车销售经营稳健,产销关系稳定,具有以旧换新、保修维护等综合服务能力;

3.签订承诺书,具体样式见附件,保证上传信息的真实性,确保回收的旧车进入正规回收拆解渠道,不再次回流市场;

4.能为个人用户开具实名发票,发票价格合计金额应为“消费者个人实际支付金额+政府补贴金额”,自愿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及委派的第三方机构对本次活动进行监督、审计,并同意以审计结果作为补贴资金清算的最终依据;

5.同意在本次活动期间同步配套促销优惠措施,做好政策宣传推广,做到政策图解、价格公示、监督电话、承诺书“四上墙”;

6.公示价格,活动期间保持价格稳定,接受消费者监督。参与以旧换新补贴车型的销售价格,不高于前1个月内同款产品的平均成交价格。经查实违反相关规定,存在先涨价再补贴、承诺不实等行为的,将取消补贴资格,并函告当地有关部门依法处置。

(二)申请参与销售主体需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1.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法人(个体户)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需提供品牌授权书或资质证明。

4.商户征信报告单;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结果的截图;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企业法人代表(负责人)和销售主体的“失信被执行人”结果的截图。

5.申请表(附件1)。

6.承诺书(附件2)。

四、申报时间

本次活动申报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活动结束。(具体以上级工作要求为准)。

五、其他事项

申报商户需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其参加本次促消费活动的资格。

地址:广灵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原三中5号楼204室)

联系人:付晓旭

联系电话:0352—8823274

邮政编码:037500

邮箱:dtgljxj@126.com

附件1 2025年广灵县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参与销售主体申请表.docx

附件2 2025年广灵县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销售主体承诺书.doc

广灵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

2025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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