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信息分类:
公示公告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5-08-26 10:09
标题:
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粮改饲项目的通知
文号:
时效:
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粮改饲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8-26 10:09
来源:广灵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为加快我县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步伐,按照省、市“粮改饲”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精神,坚持草畜配套、以养带种,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对优质饲草及区域特色饲草收储利用环节进行补贴,调动种养主体收储使用优质饲草的积极性,加快推动种植结构调整和现代饲草产业发展,促进草食畜牧业发展和农民增产增收。本着“公平、公开”的原则,为做到项目应补尽补,我中心对该项目实行公开申报制度,请符合“粮改饲”项目条件的实施单位进行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项目任务
2025年全县粮改饲面积1.69万亩。
2、支持对象及内容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规模化养殖场(户)、企业、农民合作社以及专业化饲草收储服务组织等主体,收贮使用青贮玉米、首蓿、饲用燕麦、饲用小黑麦等优质饲草,兼顾黑麦草、饲用黑麦、饲用高粱、饲料桑、饲用大麦、甜高梁等特色饲草品种,全面提升种植收益、草食家畜生产效率和养殖效益,重点支持奶牛、肉牛、肉羊养殖重点区域产业发展。
3、补助方式及标准
项目资金采用“先建后补”的补助方式;根据实际种植面积或收贮量核定补助标准和具体测算指标(包括种植面积核定、产量测算、饲草数量核实);补助标准上限为:下达资金/下达任务数。
4、资金支持环节
补助资金主要用于优质饲草料收贮环节,对当年已经享受过牧草种植环节补贴的经营主体,收贮环节不再补贴。
5、申报时间
请有意愿的实施主体务必于9月1日前,向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申报。
联系电话:0352—8987287
广灵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2025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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