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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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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10-21 15:55
标题: 广灵县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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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灵县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发布时间:2024-10-21 15:55 来源:广灵县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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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灵县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主项 子项
序号
子项 子项编码 办理材料 办理时限 办理
环节
AB岗工作人员 设定依据
一、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变更登记 1 单位参保登记 002036001001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单位批准成立(注销)的文件
2.《基本医疗保险单位参保信息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
不超过5个工作日 申请一
受理一
审核一
办结
王艳华
张红艺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
2.《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第八条;
3.《社会保险经办条例》(国务院令第765号)第六条、第十条。
2 职工参保登记 002036001002 1.在职职工;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含新增、暂停、终止、恢复、在职转退休)(加盖单位公章);
②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2.灵活就业人员:①有效身份证件;
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
在职职工不超过5个工作日;灵活就业人员即时办结 申请一
受理一
审核一
办结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五十八条;
2.《社会保险经办条例》(国务院令第765号)第六条;
3.《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医疗保障局
令第41号)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十四条;
4.《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6号)第三条、第四条;
5.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等25部门关于印发《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享有相关待遇的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3号);
一、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变更登记 3 城乡居民参保登记 002036001003 0020360010031.有效身份证件
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含新增、暂停、终止、恢复)
即时办结 申请一
受理一
审核一
办结
王艳华
张红艺
6.《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号)。
4 单位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002036001004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单位信息变更
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
即时办结 申请一
受理一
审核一
办结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
2.《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第九条;
3.《社会保险经办条例》(国务院令第765号)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
5 职工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002036001005 1.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
2.《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参保信息变更登记表》(关键信息变更加盖单位公章)
即时办结 申请一
受理—
审核一
办结
6 城乡居民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002036001006 1.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
2.《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参保信息变更登记表》
即时办结 申请一
受理一
审核一
办结
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信息查询和个人账户申领 7 参保单位参保信息查询 2036002001 单位有效证明文件 即时办结 申请一
受理一
办结
张红艺
李宾司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十四条;
2.《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第十六条;
3.《社会保险经办条例》(国务院令第765号)第三十二条。
8 参保人员参保信息查询 002036002002 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 即时办结 申请一
受理一
办结
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信息查询和个人账户申领  9 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 002036002003 1.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
2.《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申请表》
不超过15个工作日 申请一
受理一
审核一
拨付一
办结
张红艺
李宾司
1.《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
2.《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41号)第七条;
3.《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6号)第五条、第六条。
三、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10 转移接续手续办理 002036003002 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 不超过15个工作日 申请一
受理一
审核一
办结
张红艺
李宾司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二条;
2.《国家医保局办公室财攻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医保办发〔2021〕43号)第二条、第八条、第九条。
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备案 11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备案 002036004001 1.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
2.《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
3.异地安置认定材料:居民户口簿(户口簿首页和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或个人承诺书
即时办结 申请一
受理一
审核一
办结
王艳华
王珊珊
《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2〕22号)
12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 002036004002 1.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
2.《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
3.长期居住认定材料:居住证、居民户口簿(户口簿首页和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任选其一,或个人承诺书
即时办结 申请一
受理一
审核一
办结
13 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 002036004003 1.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
2.《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
3.异地工作认定材料:参保地工作单位派出凭证、异地工作劳动合同任选其一,或个人承诺书
即时办结 申请一
受理一
审核一
办结
14 异地转诊人员备案 002036004004 1.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
2.《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
3.参保地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转诊转院单
即时办结 申请一
受理一
审核一
办结
15 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 002036004005 1.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
2.《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
即时办结 申请一
受理一
审核一
办结
五、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疗费用手工(零星)报销 16 门诊费用
报销
002036006001 1.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
2.医药机构收费票据
3.门急诊费用清单
4.处方底方
不超过30个工作日 申请一
受理一
审核一
拨付一
办结
刘晓丽
李莉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
2.《社会保险经办条例》(国务院令第765号)第二十条。
17 住院费用
报销
002036006002 1.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
2.医院收费票据
3.住院费用清单
4.出院记录
不超过30个工作日 申请一
受理一
审核一
拨付一
办结
六、生育保险待遇核准支付 18 产前检查费支付 002036007001 1.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
2.医院收费票据
3.费用清单
4.诊断证明
不超过20个工作日 申请一
受理一
审核一
拨付一
办结
张剑霞
李莉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
2.《社会保险经办条例》(国务院令第765号)第二十条。
19 生育医疗费支付 002036007002 1.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
2.医院收费票据
3.费用清单
4.出院记录
不超过20个工作日 申请一
受理一
审核一
拨付-
办结
20 生育津贴支付 002036007004 1.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
2.诊断证明(门诊)/出院记录(住院)
不超过10个工作日 申请一
受理一
审核一
拨付一
办结
七、医疗救助对象待遇核准支付 21 符合资助条件的救助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补贴 002036008001 1.救助对象身份证明
2.个人缴纳基本医保参保费用有效凭证
不超过15个工作日 申请—
受理—
审核—
拨付一
办结
邓泽林
刘丽萍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第二十九条;
2.《财政部民政部关于印发<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3〕217号)第八条;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21〕42号)。
22 医疗救助对象手工(零星)报销 002036008002 1.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
2.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的结算单、定点医疗机构处方底方或定点药店购药发票
3.《医疗救助申请表》
不超过30个工作日 申请—
受理—
审核—
拨付一
办结
邓泽林
刘丽萍
八、医药机构申请定点协议管理 23 医疗机构申请定点协议管理 002036009001 1.《定点医疗机构申请表》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中医诊所备案证或诊所备案凭证或军队医疗机构为民服务许可证照复印件
3.与医疗保障政策对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文本
4.与医保有关的医疗机构信息系统相关材料
5.纳入定点后使用医疗保障基金的预测性分析报告(以上办理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不超过90个自然日 申请—
受理--
审核一
办结
王雁军
郭小鲁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一条:
2.《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
八、医药机构申请定点协议管理 24 零售药店申报定点协议管理 002036009002 1.《定点零售药店申请表》
2.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身份证复印件
3.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或药学技术人员相关证书及其劳动合同复印件
4.医保专(兼)职管理人员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5.与医疗保障政策对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文本
6.与医保有关的信息系统相关材料
7.纳入定点后使用医疗保障基金的预测性分析报告(以上办理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不超过90个自然日 申请—
受理—
审核一
办结
王雁军
郭小鲁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一条;
2.《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
九、定点医药机构费用结算 25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费用结算 002036010001 办理材料根据定点医药机构与经办机构签订的协议执行 不超过30个工作日 申请一
受理一
审核一
拨付一
办结
马丽楠
李宾司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2.《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第三十条。
26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费用结算 )02036010002 不超过30个工作日 申请一
受理一
审核一
拨付一
办结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2.《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第二十九条。
说明:
     1.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户口簿、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等;
     2.委托办理业务的,应提供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委托人授权委托书;
     3.初次办理手工(零星)报销等涉及费用支付业务或收款账户信息有变化的,应提供参保人银行账户信息;
     4.事项编码按照GB/T39554.1-2020《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及实施清单第1部分:编码要求》进行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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