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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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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10-17 11:30
标题: 广灵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关于征集广灵县废旧电动自行车回收企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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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灵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关于征集广灵县废旧电动自行车回收企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17 11:30 来源:广灵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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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要求及《山西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商流通〔2024〕137号)精神,在全县范围内稳妥推进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公开征集废旧电动自行车回收企业,现将申报参与活动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条件及申报资料

(一)拟参与政策实施的废旧电动自行车回收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具备上门回收销售商家(代收网点)的旧电动自行车(含动力蓄电池)能力,主动服务单个群众的旧车回收、拆解、注销,最大化让利给以旧换新的消费者;

2.应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具备旧车信息收集比对和安全储运能力,满足消费者旧车回收需求,保证与服务平台的数据更新及时,实现“收旧”与“销新”的数据同步对接;

3.做好电动自行车回收、储存、转运、分拣、拆解、报废、牌照注销等环节,形成规范安全的回收拆解链条,严格按废铅蓄电池、废锂离子动力蓄电池相关要求开展处置和转运,守牢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底线;

4.签订参与活动的承诺书,积极让利给消费者,全力配合我县商务部门工作,按月向商务部门报送每月电动自行车回收拆解数量。

(二)申请参与废旧电动自行车回收企业需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1.参与企业报名表(见附件1)。

2.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或相关资质复印件。

3.企业参与活动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

4.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注:据企业自愿报名原则,有意愿参与活动的企业向广灵县商务局提交报名资料(申报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

二、申报时间

拟定本次活动申报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活动结束。(具体以上级工作要求为准)。

三、其他事项

申报企业需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其参加本次促消费活动的资格。

地址:广灵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原三中5号楼204室)

联系人:付晓旭

联系电话:0352—8823274

邮政编码:037500

邮箱:dtgljxj@126.com

附件:

1.废旧电动自行车回收企业报名表.docx

2.诚信承诺书.docx

广灵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

2024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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