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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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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04-19 10:44
标题: 广灵县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雨露计划资助工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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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灵县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雨露计划资助工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19 10:44 来源:广灵县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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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雨露计划资助工作的通知》(晋农办发〔2024〕34号)文件要求,我县继续开展2023—2024学年雨露计划资助工作。

一、资助对象及标准

对就读中职、高职(专)、技工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等)的在校学生(包含在校期间顶岗实习)中的我县脱贫家庭(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子女,按学制每生每年给予3000元补助。

高职扩招生参照以上条件及资助标准予以资助。

二、需提交申请材料

1、《2023—2024学年雨露计划资助申请表》(详见附件);

2、所在学校开具的在校证明(详见附件);

注:证明需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入学时间、学制、专业、是否在校学生、并加盖清晰的学校公章。

3、高职大专学生出具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打印的学籍证明;

中职、技工、技师学生从学校开具学籍管理网站下载打印并加盖清晰学校公章日期的学籍证明;

4、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5、学生本人或家长在广灵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开户的惠农一卡通(银行卡和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6、建档立卡已脱贫家庭(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系统证明(由乡镇出具系统截图,并加盖公章)。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一式两份。

三、申请审核方式

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报至所属乡镇进行审核。《2023—2024学年雨露计划资助申请表》中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意见栏由乡镇统一报送填写。

四、申请时间要求

第一批:2024年4月19日—2024年4月25日

第二批:2024年4月26日—2024年5月31日

第三批:2024年6月1日—2024年9月30日

(特别提醒:1.请各位学生仔细核对个人信息,保证提供的在校证明和学籍证明信息准确无误。2.注意时间截点,根据自身情况合理安排报名时间,注意学校放暑假等因素)

咨询电话:0352-8823415

附件.docx

广灵县乡村振兴局

2024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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