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信息分类: 信息公开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4-06-19 16:35
标题: 广灵县2023年度预算单位绩效自评工作全面完成
文号:
时效:

广灵县2023年度预算单位绩效自评工作全面完成

发布时间:2024-06-19 16:35 来源:广灵县财政局
| | | |

为了进一步加强绩效责任意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大同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同财绩(2024)4号),广灵县财政局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

根据财政部及山西省财政厅通知要求,广灵县财政局迅速组织开展绩效自评工作,转发通知,明确范围,细化清单。此次涉及全县65个预算单位,805条项目支出,覆盖率为100%。

此次绩效自评工作由广灵县财政局牵头组织,要求各相关主管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作为绩效自评工作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做到基础工作扎实、程序科学规范、数据真实完整、评价结果客观准确。同时,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协调,及时解决自评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高质量完成绩效自评工作。

广灵县财政局相关股室对归口预算部门提交的绩效自评表进行审核,重点审核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投入与产出的匹配程度,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对不符合要求的给予指导和帮助,科学分析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广灵县财政局加强绩效自评结果应用,督促资金使用单位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做好整改落实,并将绩效自评结果作为申请及分配预算资金的重要依据。同时,要求相关主管部门将绩效自评结果通过本部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涉密及敏感项目除外)。

广灵县财政局

2024年6月19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相关政策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