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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06-27 10:51
标题: 关于公示2024年治理超限超载车辆货运源头单位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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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示2024年治理超限超载车辆货运源头单位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6-27 10:51 来源:广灵县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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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

《山西省治理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办法》的第四条第二款,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本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登记的道路货物运输源头单位向社会公示,并定期更新。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县级人民政府公示的源头单位的治超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对源头单位的违法超限超载行为进行查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公安、财政、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审批服务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源头治超相关工作。

二、主要内容

源头治超工作应当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源头治理、属地管理的原则。交通部门要对依法许可、注册登记的重点货运源头单位,采取进驻或巡查的方式履行货运源头监管职责。2024年重点建设工程,由项目主管部门或各责任乡(镇)负责监管。

三、保障措施

各监管部门和乡(镇)要严格执行《山西省治理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办法》,落实监管人员,签订承诺书,建立记录台账。要建立长效巡查机制,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实行责任倒查制度,确保我县货运源头治超的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对拒绝、阻挠源头监管的企业或个人,要依法严肃处理。

解读单位:广灵县交通运输局

咨询电话:0352-8823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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